松阳好人

经群众推荐、基层遴选和综合评议,拟确定刘献权等12人为年第一、二季度“松阳好人”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从年7月27日起至8月2日止。公示期间,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,均可来电、来信向县文明办反映。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单位请加盖公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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